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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滞后6篇

时间:2022-11-20 12:40:05 来源:文池范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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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滞后6篇

篇一: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滞后

  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负责制度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其他各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自身所分管的行业具体负责,同时要建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二、重点领域强力推进制度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全面排查本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1.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及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2.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3.在道路水路运输和物流快递行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黑恶势力;

  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4.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及物流快递行业的黑恶势力;

  5.在客运站、码头、货运站、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暴力冲卡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有组织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黑恶势力;

  7.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的黑恶势力;

  8.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黑恶势力;

  9.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三、宣传工作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宣传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1.持续宣传。各单位要按照宣传工作要求,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不定期进行更新更换,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2.广泛宣传。各单位每月要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四、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管理制度1.线索收集。各单位应当全面收集分管行业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包括: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举

  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报、媒体报道、曝光;犯罪嫌疑人自首;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等。

  2.线索转办。对收集的线索,各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登记册》和《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各单位要指定案件线索管理专员,负责与线索转办单位和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

  3.线索报送。线索管理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合账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签名备查制度。

  4.责任追究。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财物等;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因移交不及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报告制度1.各单位要在每月的8日、18日、28日,向市局报送线索移交报告和工作信息。2.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暂未排查出线索的,实行零报告。六、逐级谈话制度各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扫黑除恶工作层层谈话活动。市局负责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负责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七、保密工作制度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机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新印和复印机密文件。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报送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报送。2.档案资料保密。扫黑除恶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八、奖惩制度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体系,对工作开展积极,线索排查全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物质、精神奖励。对工作敷衍应付,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对专项斗争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要实行约谈、问责、惩处,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构依法处理。

  

  

篇二: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滞后

  法院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汇报范文(3篇)

  情况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报告临时情况或事故。情况报告一般由四部分组成:标题、主要发送机关、正文和签名。写一篇好的形势报告,关键是实事求是,要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要有好的分析基础,要有好的细节。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院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汇报的文章3篇,欢迎品鉴!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___人民法院坚持以____新时代__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____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严抓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有力地打击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也建立了一系列常态化机制,现将__法院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__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统筹协调解决审判中的具体问题。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刑事审判庭、法警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安全保障及协调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刑庭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效。选取多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申领工作,并加强对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找准法律适用点,组织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两部两高《指导意见》,参加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准确把握上级最新精神,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涉黑恶案件。多次召开刑事、民商事三大专业法官会议,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的案件性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问题,民商事案件中摸排出的套路贷案件问题等进行专门研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罚手段,将专项斗争与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领域和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充分利用财产刑和资格刑,从严掌握取保候审和缓刑适用的条件;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通过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重点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统一执法思想,力争依法、准确、有力的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犯罪。

  三是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过程中,进一步梳理案件事实,剖析黑恶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行业管理薄弱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针对目前中央督导组转交、省扫黑办交办以及已经查处仍举报不断的线索,我院认真分析研判,找到当事人进行核对询问,了解实际情况,对不符合法律和事实的举报,耐心做好举报人的工作,对举报确有问题的,及时将情况报告至县扫黑办。

  四是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__法院始终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线索排查、问题处置、工作开展、程序推进等事项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将相关问题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公、检、司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思想,解决认识分歧,有效形成打击合力。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机制,通过审理案件发现线索,并派专人对线索进行核查。加强台账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照专项斗争工作清单、任务清单、档案清单的要求,建立了__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五是强化舆论引导,建立宣传报告工作制度。在法院门户、微博、微信以及电子屏幕、宣传展板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对重大涉黑恶案件进展情况以及扫黑除恶打击的对象、界限范围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充分发动群众,形成强大合力。通过发布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恶案件线索,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精选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群众参与旁听。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院领导班子对上级有关文件内容的学习、精神领会抓得比较紧,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但个别干警仍然对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的整体性把握不够,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仅仅是刑庭一个部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

  事,工作上被动接受安排部署,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适用存在困难。在审判实践中,黑恶势力实施惯常实施的犯罪

  行为就是寻衅滋事,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的目的往往是经济利益,但寻衅滋事罪却没有规定财产刑予以惩罚,可能致使刑事审判达不到惩戒的有力效果。

  三是疫情对审判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受上半年疫情的影响,大量案件中止审理造成下半年案件积压,加上新收案件较多,造成结案难度加大。对羁押被告人的远程开庭审理受设备影响较大,画面、声音不稳定,庭审效果达不到被告人当庭受审的效果。

  四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范围还不够广,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舆论引导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担当到位。坚持党对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绝对领导,审理好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县委政法委。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意识,纠正扫黑除恶专项争仅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错误认识,集全院之力,坚决做到扫准、扫实、扫出声威和效果。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领导职责,统筹安排、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将办案、宣传、后勤保障等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打击到位。

  三是切实强化配套保障,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向内深挖潜力,向外争取支持,加大软硬件投入,保证在人财物力上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倾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时限,向县扫黑办、上级法院报送有关信息。积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力。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队伍是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的重要力量,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压实责任,以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法院队伍、有力的打击举措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___人民法院____年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开展以来,宁江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我院立即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等重要部署会议,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集中精力,深入、细致、扎实地开展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所做工作汇报如下: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深入贯彻市法院、区政法委关于松原市宁江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而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相关审判工作,我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宁江区人民法院院长邵浩鹏任组长,副院长关树军任副组长,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王庆德、刘东立、刘卫东,少年审判庭审判员任家民、王彦军、路平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扫黑除恶案件

  的审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院长关树军兼任,联络员为刘卫东。

  二、大力宣传我院依托推进会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宣讲次,依靠两微一端网络平台等方式突出反腐扫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为群众举报畅通渠道,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揭发黑恶势力问题线索,并严格保护线索提供者信息。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政治站位方面,以突出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推进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为重点,一要认真学习贯彻____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干警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深化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宣传政策和战果,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激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同时,强化扫黑除恶相关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规范相关新闻跟帖引导工作,主动回应网民关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焦点问题。(二)组织领导方面,以突出党组统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为重点,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以两高、两部联合颁布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部门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治边建为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去若干年来,为了最大限度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势头,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党和政府持续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决定进行新一轮的专项斗争,并且在提法上从打黑除恶改为扫黑除恶,意味着在广度、深度、力度上的进一步加强,体现出该项斗争所具有的全面性、彻底性、综合性、协同性等特点。

  在__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党和国家决策层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提出了扫黑除恶的政治任务,旨在夯实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黑恶势力的存在乃至蔓延与这一理念和目标格格不入。黑恶势力横行一方、欺压百姓,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严重损害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公平感,破坏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是社会肌体中的一大毒瘤,必须坚决予以扫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鲜明的问题指向。近年来,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一些新动向,如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染指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如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

  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等等。黑恶势力除了采取硬暴力之外,还采取软暴力,并且寻求组织形式的合法化,其隐蔽性明显增强。因此,必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整治,将打击锋芒指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最为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加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形成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的压倒性态势,要打早打小,加强情报收集,精确摸底,除恶务尽。对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应当重视从经济方面进行打击惩处,铲除其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地消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防止黑恶势力被扫除后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异地执行等措施,以利于排除干扰阻力,保障案件的顺利办理和司法审判的公正进行。第二,针对黑恶势力产生和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当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保护伞;二是将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黑恶势力为了寻求生存和发展,通过各种手段向政权部门渗透,寻求国家公职人员作为保护伞。由于保护伞的存在,一方面黑恶势力更为猖獗,更难扫除,另一方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对每一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着密

  切的关系。要铲除黑恶势力,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要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第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遵循依法打击的原则,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追求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的统一。之所以要强调严格依法办案,是吸取了过去由于片面追求从重从快打击严重犯罪分子而造成部分冤假错案的教训,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过程中,应当奉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强调依法办案是其中应有之义,即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不能例外。这样做有利于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坚守政策和法律底线,维护法律秩序的安定性,最终达到对涉法涉黑问题的常态化治理。

  对于涉黑涉恶问题,除了开展专项斗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建立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应当以农村涉黑涉恶问题为重点,同时兼顾城市的黑恶势力预防与打击;各部门应当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应当重视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应当健全帮教管

  控机制,对涉黑涉恶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应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政权基础,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应当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执纪执法监督,彻底清除保护伞问题;应当加强公民法治教育,提高社会整体道德水准,自觉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在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建设中,需要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首先是各部门协同管治问题。预防打击黑恶势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法委、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公检法机关、政府各部门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治安、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协同管治。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公检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行业管理存在漏洞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以利于相关部门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各有关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以利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判。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其次是加强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保障作用。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只有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预防打击黑恶势力,才能为公检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于涉黑涉恶问题,地方党委政府要有坚决的态度,支持公检法机

  关依法办案,尤其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更是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

  最后,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举报。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最为痛恨,一个地方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为清楚,因此,可以设立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专门举报,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惩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协助。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既恨又怕,因此,要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以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使其积极投身于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行动之中。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行动是否取得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为深切。通过对人民群众进行社会治安满意度调查,可以敦促各部门积极作为,确保预防打击黑恶势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篇三: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滞后

  公租房领域和征地拆迁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主动作为,针对公租房、拆迁安置领域存在的黑恶势力、行业乱象进行摸底排查,核查出长期拖欠公租房租金、私自强占公租房、申请资料造假、公租房转租转借、拆迁房屋不结算、私自抢占安置房等行业乱象,先后通过多次专项行动进行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现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分别就公租房领域和拆迁安置领域扫黑除恶制定以下长效机制:

  一、公租房领域1、切实落实管理责任。我局将依据《XX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实施重点监管,配备管理专员,形成完善的发现、处置和报告工作机

  制,确保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全力杜绝违规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发生。

  2、实行动态审核机制。我局将对公租房申请家庭的前期申请、中期核实、后期监督管理实行人社、民政、车管、不动产等部门动态审核机制,每年将不定期对新申请以及已纳入保障的公租房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对于超出保障条件和存在违规行为的公租房家庭严格按照《XX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建立公租房小区现场管理机制。在公租房小区内设立

  公示宣传栏,加大政策宣传,引导承租家庭合法合规使用房屋。严格按照规定配齐房屋租赁管理人员,小区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入户走访记录要按季度报送各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

  4、严厉打击中介机构代办公租房业务。对提供公租房

  转租、转借等相关业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一经查处将予以从重处罚。

  5、全面加强信息技术手段推广应用。以XX小区为试点,在人脸识别技术完全成熟后推广至所有公租房小区,实现承租户与访客分离,利用大数据技术有效判断是否存在公租房转租行为,进一步净化公租房居住环境。

  二、拆迁安置领域

  1、成立房屋征收领域治乱工作领导小组。依据XX《国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XX号令)、《XX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XX发(20XX)XX号)等文件精神,为有效解决拆迁群众存在的困难,由各乡、村、镇征收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房屋征收领域存在的历史遗留、乱象问题。

  2、加强征收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征收工作人员组成成分

  复杂,有在编、不在编和临时抽调人员,再加上长期以来的粗

  放型管理,造成征收人员在业务素质方面参差不齐。征收工作

  人员对拆迁政策法规的正确诠释是群众诉求解决的前提,良好

  的业务素养是征收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实现好,发展好,维护

  好拆迁群众利益的保障。征收任务的推进与群众切身利益的双

  赢,一直是房屋拆征收工作中急需破解的难题。征收工作必须

  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把征收规模、征收速度与群众承受程度统

  一起来,正确处理征收工作与拆迁群众之间的矛盾,切实维护

  好群众征收补偿利益。

  3、建立公开透明机制。在征地拆迁现场或工作地点设立征地拆迁公示栏,及时公示拆迁相关政策、公告、房源表等文件,在已建成的安置楼棚户区内公示分配原则,分配方案,按照先后顺序分配房屋。对原有已安置未办理结

  算手续的住户下发了限期结算通知书,限定日期办理结算手续。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自

  治区、市相关配套政策,规范拆迁许可、调节、裁决、强制执行、监督检查等程序,建立健全科学的拆迁制度,规范拆迁行为。在拆迁过程中,全面落实公开监督机制,即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办事程序全部公开,全过程让群众监督。在具体操作中,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去赢得拆迁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坚持一把尺子,同类条件、同样情况、同等补偿,在政策的执行上,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窄,尽量做到让群众放心满意。

  4、健全拆迁法律法规宣传引导机制。在房屋征收领域将

  征收户的思想工作做细、做实,多做拆迁法规政策疏导、说服

  工作,消除群众疑虑,提高知晓率,把群众的拆迁要求引导到

  合法化、合理化的范围中来,加强拆迁群众的政治意识,提高

  法律素养,将房屋征收领域的工作做扎实。房屋拆迁政策性

  强,要赢得被拆迁人理解、配合与支持,就必须把党和国家的

  拆迁法规政策,原原本本的宣传到被拆迁群众中,让群众懂得

  如何运用拆迁政策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标语、展报等多

  种形式,耐心做政策宣传和思想释疑,为拆迁户提供完善的法

  规政策服务,让群众理解城市发展大局,了解拆迁法规政策,

  知晓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增强拆迁透明度,着力

  营造群众关心拆迁、理解拆迁、支持拆迁、在拆迁中维护自身

  权益的浓厚氛围。

  5、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征地拆迁不是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相关部门和全社会参与的大事,相关部门要髙度重视,紧密配合,才能打好旧城改造的总体战。

  相关部门要广泛深入乡镇村,找准问题根源、汇聚工作合力,

  一起实地调查,梳理拆迁存在的问题,确保房屋在安置分配等

  方面程序合法,同时对房屋征收办各项目片区协议签订、房屋

  分配等程序有效审核,由经办人,审批人、负责人、主管领导

  等层层把关,确保公平公正的安置原则。

  6、坚持集体决策。针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专题会议、协调会议,行政会议针对问题,在政策范围内,集体讨论决策,确保解决办法清晰合理,维护征收户的切身利益。

  7、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接受市级相关部门和住建局领导对征地办工作的监督检查,征收办负责人对所有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

  8、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履行责任承诺机制。(1)坚持依法征地拆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督促征地拆迁人员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做好公示和信访接待,实行阳光操作。(2)保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拆迁补偿相关协议,补偿资金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到位。(3)保证不采取暴力、威胁或其它非法手段,强迫实施征地拆迁行为。(4)保证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中的纠纷,不发生因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集体(越级)上访事件。(5)保证按时、按要求、按质量完成交办工作任务。

  

篇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滞后

  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负责制度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其他各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自身所分管的行业具体负责,同时要建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二、重点领域强力推进制度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全面排查本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1.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及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2.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3.在道路水路运输和物流快递行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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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4.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及物流快递行业的黑恶势力;

  5.在客运站、码头、货运站、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暴力冲卡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有组织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黑恶势力;

  7.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的黑恶势力;

  8.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黑恶势力;

  9.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三、宣传工作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宣传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1.持续宣传。各单位要按照宣传工作要求,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不定期进行更新更换,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2.广泛宣传。各单位每月要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四、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管理制度1.线索收集。各单位应当全面收集分管行业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包括: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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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报、媒体报道、曝光;犯罪嫌疑人自首;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等。

  2.线索转办。对收集的线索,各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登记册》和《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各单位要指定案件线索管理专员,负责与线索转办单位和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

  3.线索报送。线索管理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合账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签名备查制度。

  4.责任追究。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财物等;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因移交不及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报告制度1.各单位要在每月的8日、18日、28日,向市局报送线索移交报告和工作信息。2.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暂未排查出线索的,实行零报告。六、逐级谈话制度各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扫黑除恶工作层层谈话活动。市局负责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负责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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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七、保密工作制度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机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新印和复印机密文件。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报送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报送。2.档案资料保密。扫黑除恶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八、奖惩制度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体系,对工作开展积极,线索排查全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物质、精神奖励。对工作敷衍应付,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对专项斗争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要实行约谈、问责、惩处,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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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滞后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一、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景德镇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我局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科学部署,统筹安排,多措并举,迅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市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打击重点、整治方向、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市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市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水政与安监科、市水政监察支队分别牵头成立综合协调组、检查督办组、线索管理组。(二)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召集相关负责人以及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广泛动员发动,切实增强干部对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要求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对非法采砂等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态度坚决,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依规查办查处,毫不含糊。(三)营造氛围,搞好宣传通过在局办公大楼醒目位置设置扫黑除恶斗争举报箱、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水务网站开设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利用微信群发布等宣传形式,做到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局上下积极参与、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舆论氛围。同时将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在管理服务对象、广大公众中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更加有力地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四)全面排查,梳理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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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党组书记、局长召开全市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会议,对线索摸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从涉及水利行业的违法排污污染水体、违法涉河建设、恶意偷采河砂、恶意阻碍水利工程施工等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摸排;并通过畅通举报途径,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进行排查;全面动员群众积极捡举揭发非法涉水行为,一经查实,从重从快从严加以查处。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集中行动的通知》,全面收集整理各县(市、区、园区)水务(农林水)局、局属各单位对所管辖的水利行业涉黑涉恶线索。

  (五)加强监督,严格执法按照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今年4月份以来,我市各级水务部门开展了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大河湖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我局成立了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组织机构,认真制定监督执法工作实施计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了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园区)水务(农林水)局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境内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水土保持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项目或活动严格依法查处。我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及河道清障、水利工程和水文设施保护、水资源及入河排污口、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河湖岸线利用、涉河建筑项目及活动等内容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重大违法案件、拒不停止或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强化水行政监督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涉水违法案件多发频发势头,维护河湖正常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广度、深度和宣传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线索摸排力度还有待加强。督促指导县(市、区、园区)水务部门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一些盲区,线索相对较少,台账建立不够精细。三是与其他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与其他成员单位之间协作不够紧密,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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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要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参与扫黑除恶宣传。局扫黑办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摸排范围、内容和方式,采取集中摸排和动态摸排相结合的方法,对2017年以来我市水利行业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件等进行梳理,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全面排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加强排查线索管理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园区)水务部门对排查出的疑似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按规范格式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由专人及时把案件线索报告给市水务局扫黑办。严肃责任倒查制度,对未遵守保密纪律、重视不够、摸排不主动,导致应发现的问题线索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问题不移交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要坚持联合办公、融合执法原则,创新执法工作机制。以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为主体,深度融合“城市执法+公安+N”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坚持联动,互通信息。采取主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联系、农业等涉水各单位,开展工作座谈,沟通了解涉水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排查的有关问题,在今后工作中通力合作、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强违法行为的信息沟通,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篇六: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滞后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具体工作机制安排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具体工作机制安排精品文档,PERSONAL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具体工作机制安排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具体工作机制安排

  (一)继续开展摸排深挖。各村要继续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辖区.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再排查分析,特别要加强对近年来长期缠访闹访信访案件.治安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坚持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报告制,组织发动群众摸排,努力做到发现线索立即报告。

  (二)组织实施精准打击。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尤其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三)做好源头防范整治。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草原乡相关站所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加大管理.重点监控等,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基层综治中心

  

  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驻村民警与网格员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乡纪委监察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要坚决深挖彻查.快速处置。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交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促进基层治理的规范完善,增强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

  (五)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及时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建立落实制度,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无阻。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

  

  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七)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各村.乡直属各单位.各所站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综合采用文字.图片.音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彰显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立场和决心,全面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同时要把握舆论主导权,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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