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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上墙内容5篇

时间:2022-11-19 18:45:03 来源:文池范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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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上墙内容5篇

篇一:组织生活会制度上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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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制度上墙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县委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务必严格遵守“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群众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群众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务必贴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事和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议事范围包括

  (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本乡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

  (三)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四)本乡镇党的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

  (五)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

  (六)本乡镇党委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七)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金额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八)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程序与要求

  第四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务必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凡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委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成员务必到会。

  第五条党委会议议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

  (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

  (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人员。确定无法书面送达的,要有其它形式通知,并做好记录。

  (四)会议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汇报议题资料,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党委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证明态度,列席人员也能够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证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集中多数人的

  正确意见。因故未到会成员应于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或其它形式由会议主持人在会上代为表达。

  (五)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状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或者对问题有较大分歧时,应暂缓表决。表决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资料,一般采取口头或举手方式进行。遇有特殊状况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应事先征求上级组织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应逐个表决。

  (六)做出决策。领导班子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成员的半数为透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七)构成纪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重要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状况及最后决定,说明构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职责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八)归档立卷。会议决策的有关材料要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归档材料包括通知、议题、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四章议事规范

  第六条党委须根据本规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经党委群众讨论,对党委议事范围及应由群众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制定并填写《议事规范》,在本乡镇广泛征求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在本乡镇公布施行。

  第五章监督和处理

  第七条党委及其成员要认真执行本规则,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受到监督和检查。

  (一)党委应将执行本规则状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委报告执行本规则的状况。

  (二)党委及其成员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在本乡镇定期通报,自觉理解党员、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党委成员有权提出批评。凡对提出批评、反映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和处理。

  (一)不按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的,须立即纠正。

  (二)不按本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又未自行纠正的,要责令其重新议事、决策,并对主要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转请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议事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十条本规则所涉及的资料,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应根据本规则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本规则系参照县委及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订,由中共崇阳县委组织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制度上墙内容

  (1)“三会一课”制度。这是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之一。“三会一课”,即按有关规定,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照上好党课。坚持这一制度,已经在党的支部建设中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2)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生活会议,也要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各方面的情况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篇二:组织生活会制度上墙内容

  制度上墙内容

  制度上墙内容一、党旗、入党誓词、“三个代表”1、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2、“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主要职责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组织是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战斗堡垒,贯彻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广大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具体职责是: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

  

  3、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6、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三、党组织任期目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一般包括三个方面:1、促进企业发展方面:主要经济指标、技术进步、产品质量、职工收入等方面的目标2、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提高职工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创建文明单位、建设企业文化等方面的目标。3、自身建设方面: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1、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摘自《中国共产党章程》)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摘自《中国共产党章程》)

  3、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党组织活动经费每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节约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一般应按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千分之五列入企业财务计划。(摘自2005年11月21日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的通知》)

  五、党的组织生活“五个一”工作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研究讨论党建及其他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及时研究、讨论、决定本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组织)生活会,组织相关学习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和集中教育。

  5、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党员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

  六、“五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创建标准1、领导班子好。党组织设置规范,领导班子整体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团结协调,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强,善于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作共事,党建工作环境好。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政治素质好,懂经营、善管理,有创新意识,本职岗位业绩突出,在党员和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2、党员队伍好。党员党性观念强,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主动接

  

  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遵纪守法,在生产经营、精神文明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骨干和广大职工群众学习的榜样。

  3、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工作规范,管理机制完善,党建工作主动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自觉融入企业运行机制,达到正常化、制度化,建有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内生活、发展党员、经费保障、党费收缴、按期换届、党内民主决策、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制度。

  4、发展业绩好。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积极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职工收入增加,医疗、养老保险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劳资关系和谐,经济效益较好,实力不断增强,发展势头良好。

  5、群众反映好。党组织的各项工作措施符合职工群众的意愿,能有效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服务、团结和组织群众的作用。党员干部尊重群众、爱护群众,工作作风和实绩得到群众公认,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七、党组织设置网络图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名单,下属党小组(或支部)设置情况。八、党员亮相台

  

  在党员活动室或车间、班组展示党员的照片、姓名、人生格言等,在车间、班组划定的党员责任区,设立的党员先锋岗、党员科技公关岗、党员示范岗、党员优质服务岗等。

  

  

  

篇三:组织生活会制度上墙内容

  党建上墙制度

  党建上墙制度

  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三个代表

  代表中国先进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和标准。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6、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部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党建上墙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1、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2、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时间,提前五天报上级党组织。3、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针,注重提高会议质量。4、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报上级党组织。党支部议事制度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2、干部选拔使用和人事调整。3、重大经济项目论证和决策。4、经济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5、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超过分管领导权限范围的。6、其他须经研究的重大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1、党支部负责对本支部党员及工作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2、考核工作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相结合,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每年1次,年底进行。3、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年底工作报告。

  党建上墙制度

  4、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把检查落实情况作为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发展党员制度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部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部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部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党建上墙制度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党员八项基本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党建上墙制度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八项基本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党建上墙制度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党支部工作制度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工作安排、部署以及重大的政治活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负责教育和管理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执行党的纪律,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力和义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3、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坚决完成上级党组织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听取群众意见,维护群众利益,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5、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党支部的党建、党员干部及群众的思想政治状况,请示报告支部工作,负责支部委员的改选上报工作,监督检查党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党建上墙制度

  6、培养、考察、政审、吸收、发展新党员,收交党费,民主评议党员,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五好》党支部标准1、领导班子好。党支部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整体素质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能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一般由党员行政主要领导人担任,热心支部工作。熟悉支部工作的基本内容,掌握支部工作的基本方法。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关系,做到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班子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内部分工明确,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支部班子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工作部署,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党员队伍好。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努力学理论、学《党章》、学业务、学科学文化知识。

  

篇四:组织生活会制度上墙内容

  围绕施工生产中心认真组织开展四先两创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四好领导班子五好党支部六好共产党员创建活动增强党组织活力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在完成生产任务中充分体现党组织和党员的作六基本会议制度

  工程项目部党组织主要职责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在项目部的贯彻执行。

  2、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抓好项目部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所属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

  3、参与项目部重大问题决策,支持项目经理依法正确行使职权。

  4、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根据管理权限和派出党组织授权,抓好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监督、奖惩,对干部的选拔使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5、领导项目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及企业文化建设,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搞好文明工地创建,塑造企业良好形象。

  6、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7、协调项目部与地方关系,优化施工环境。8、根据派出单位党委授权,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工程项目部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把项目经理负责制和“大事集体决策、党政共同负责”相结合,凡属涉及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整个项目有较大影响、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应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项目部党组织对下列重大问题参与决策:1、项目管理规划和目标;2、生产经营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3、验工计价、对下拨款、大额财务开支方案;4、重要或大宗物资设备采购;5、劳务队伍选择;6、项目部机构调整和人员使用、奖惩;7、工资奖金分配方案;8、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9、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等。

  项目部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途径和方法:对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经理和书记要事先沟通,共同商定决策议题;党组织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职工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并要与主要领导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召开有关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重大问题按程序集体决策后,党组织要支持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加强组织协调,保证决策顺利实施;项目部党组织发现决策重大问题违反有关规定时,要及时提出改正意见,不被采纳,应负责地向上级党委报告。

  二、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项目部重要工作情况和领导成员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重要事项,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之间要及时通气,沟通情况,统一思想,协调工作。

  三、重大问题请示汇报制度。项目部党组织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组织纪律性,既要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又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重大问题,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帮助和监督。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创“双优”(工程优质、人员优秀)制度。项目部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检察院开展创“双优”活动。要结合项目部实际,研究制定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围绕工程分承包、设备物资采购、财务收支等关键环节开展效能监察。

  五、党内活动制度。围绕施工生产中心,认真组织开展“四先两创”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四好领导班子”、“五好党支部”、“六好共产党员”创建活动,增强党组织活力,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在完成生产任务中充分体现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六、基本会议制度。①项目部党组织中心组一般每两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②项目部党工委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③项目部领导人员联席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④项目部党工委所属党支部负责人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⑤项目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⑥党支部“三会一课”按规定组织召开。七、项目党组织要建立会议记录、档案资料及各种工作台帐,做到台帐健全、资料齐备、表册清楚,使工作走向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篇五:组织生活会制度上墙内容

  ****学院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我院各党支部是党在我院最基层的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在院(系)级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本单位起保证和监督作用。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第三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部门或教研室、实验室等单位应建立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必须报党总支批准。第四条党支部的设置可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按照学科专业相近、工作联系密切、便于活动和管理的原则建立。1.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专业相近的教研室联合建立党支部;2.学生党支部一般按院(系)设置,条件具备的可按年级、专业、班级或楼栋设立;3.机关、后勤等部门(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单位)、科室设立,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性质相近的部门(单位)、科室联合建立党支部;4.离休干部成立离休干部党支部,退休人员按所住区域设置党支部;第五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3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职,支委可以兼职。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第六条党的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按期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的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报党总支批准,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党支部的职责第七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5、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争创“十面红旗”等评比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八条不同类型的党支部,还应根据自身特点履行以下职责。1.教研室(实验室)党支部:支持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的工作,对教研室(实验室)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党支部书记应经常与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沟通情况,参加室务会议,并参与讨论决定本教研室(实验室)的重要问题。2.学生党支部:根据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大学生党员党性锻炼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协助学院做好思想工作。对学生中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要严格进行批评教育,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努力维护学院的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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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3.机关、后勤党支部:教育党员和群众增强服务意识,围绕教学、科研,面向基层,深入实际,改

  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自觉性。抓好勤政廉政建设,支持本单位负责人的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4.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协助管理部门开展适应老同志特点的各项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反映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老同志与在职人员的关系,增进相互理解,支持现任领导做好工作,发挥老同志的优势,积极参与两个文明建设,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九条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订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审批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3.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增选支部委员。

  第四章党员教育与管理第十条党支部要把党员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党员教育要紧紧围绕增强党员的党性;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这个中心来进行。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是:1.党的基本理论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2.党的基本路线和形势、政策、任务教育。3.党的基本知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4.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拒腐防变教育。5.党的纪律、共产党员道德规范和先进性教育。6.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第十一条党员教育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上党课、参加党校培训、观看电教片、外出参观、社会调查、听形势报告、开展演讲活动、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座谈讨论、个别谈心、自学等。第十二条党支部要不断健全和改善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党员管理的具体工作是:1.教育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维护党员权利。2.对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做党分配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争创“十面红旗”等活动,表彰先进,教育后进。4.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5.及时接转和严格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搞好党籍管理,建立党员登记卡。6.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及时为流动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在流动党员中做好管理工作。7.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十三条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支部必须坚持以下基本组织生活制度:1.“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每一至两月组织一次党课学习。要求每次组织生活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相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指定专人征求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并采取适当形式向支委和党员反馈信息。在民主生活会上,支委之间,党员之间要充分交流思想和意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化解矛盾,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进行,评议中要敢于揭露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点解决几个突出问题,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并认真做好对不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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